為什麼不應只依賴台灣遺囑
處理美國資產?
許多居住在台灣的人會誤認為,一份台灣遺囑可以處理其在全球各地的所有財產。依法完成的台灣遺囑雖然有可能獲得美國法院承認,但如果僅依賴台灣遺囑處理美國資產,仍可能產生許多實務及法律問題。
如果遺產包括加州不動產、美國銀行或證券帳戶、股票、員工股權或企業權益,而立遺囑人沒有準備一份經過妥善協調的美國遺囑,家屬日後辦理 Probate 時可能需要證明台灣遺囑的法律效力、取得認證翻譯、提出台灣法律的相關證明,並處理外國遺囑與美國 Probate 制度之間的差異。
這些額外程序可能延長 Probate 的時間、增加法律費用,並延遲受益人取得資產。
加州會承認台灣遺囑嗎?
有可能。
依照加州法律,在加州以外簽署的書面遺囑,如果其簽署方式符合特定準據法的要求,可能被認定為有效。例如,遺囑可能因符合簽署地法律,或符合立遺囑人住所地、居住地或國籍所屬地的法律而有效。
因此,台灣遺囑不會僅因為是在美國境外簽署,就當然失去效力。但是,遺囑是否可能獲得承認只是第一個問題。家屬仍可能需要向加州法院證明:
- 該文件確實是被繼承人的最終遺囑
- 遺囑已依適用法律完成有效簽署
- 遺囑正本未被撤銷
- 提交法院的英文翻譯正確
- 遺囑內容可以適用於相關美國資產
原本在台灣可能相對單純的遺囑,在加州 Probate 程序中可能因此成為較為複雜的證明問題。
僅使用台灣遺囑可能如何延長加州 Probate?
1. 遺囑需要翻譯
以中文製作的台灣遺囑,通常需要翻譯成英文後才能提交加州法院。視具體情況,法院可能要求認證翻譯及相關聲明。
翻譯並不一定只是逐字轉換。台灣與加州使用不同的法律用語及繼承制度。如果某項台灣法律概念沒有完全對應的英文用語,當事人可能對遺囑的原意或法律效果產生爭議。
2. 家屬可能需要證明台灣法律
加州遺囑通常可以直接依照加州法院熟悉的簽署要求進行審查。但如果提交的是台灣遺囑,法院可能需要額外證據,以確認該遺囑已依台灣法律有效完成。
這可能需要提出聲明、專家意見、經認證的文件,以及其他說明台灣遺囑法定要求的證據。如果簽署程序不清楚或遭到質疑,法院還可能需要舉行額外的聽證。
3. 取得遺囑正本可能需要時間
Probate 通常需要遺囑正本。如果台灣遺囑由家人、律師、公證人、法院或其他機構保管,家屬必須先在台灣找到正本,再安排將文件送交美國。
如果只能找到影本、正本遺失,或存在不同版本的遺囑,還可能引發其他證明問題。
4. 台灣與美國的遺產文件可能互相衝突
台灣遺囑可能主要依照台灣資產及台灣法律概念製作,未必清楚處理加州不動產、美國金融帳戶、員工福利或美國公司的所有權。
如果立遺囑人之後另外簽署美國遺囑,但沒有妥善協調兩份文件,也可能產生問題。美國遺囑中過於廣泛的「撤銷所有先前遺囑」條款,可能意外撤銷台灣遺囑;不同的受益人安排也可能導致爭議或訴訟。
5. 台灣遺囑指定的執行人可能難以在加州處理事務
台灣遺囑指定的執行人可能居住於美國境外,也可能不熟悉加州 Probate 程序。該執行人在法院任命、資格審查、提供保證金、開設遺產帳戶、出庭、申請稅籍編號或管理加州不動產時,可能遇到法律或實務上的障礙。
6. 美國金融機構可能要求其他文件
美國銀行、證券公司、股票過戶機構及雇主,通常不會只憑台灣遺囑移轉資產。這些機構可能要求加州法院簽發的命令或管理權證明、死亡證明翻譯、稅務文件、簽章保證及身分驗證。
如果受益人居住在台灣,且沒有美國身分證明或銀行資料,資產移轉程序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台灣遺囑不能避免加州 Probate
即使台灣遺囑被加州法院認定有效,通常也不能因此避免 Probate。遺囑的功能是決定 Probate 資產應由誰繼承,以及由誰管理遺產。遺囑不會在立遺囑人生前將資產移出其個人名下。
例如,以個人名義持有的加州不動產,仍可能需要經過加州 Probate。台灣遺囑可以告訴法院該不動產應由誰繼承,但法院仍可能需要:
- 任命遺產管理人
- 確認遺囑的法律效力
- 通知債權人及利害關係人
- 製作資產清冊及鑑價
- 處理費用與稅務義務
- 核准最後的遺產分配
美國遺囑本身同樣不能避免 Probate。其主要優點是能針對美國資產及美國 Probate 制度提供較明確的指示,並減少法院對外國法律、翻譯、簽署方式及文件解釋的疑問。
應在美國遺產規劃中明確處理的資產
加州不動產
加州不動產主要適用加州法律。加州遺囑可以清楚記載相關財產、預定受益人及適合擔任遺產管理人的人選。不過,如果規劃目標是避免 Probate,僅有遺囑通常並不足夠。屋主可能需要在生前將不動產移轉至妥善設立及完成注資的生前信託,或採用其他適當的所有權安排。
美國銀行及證券帳戶
金融帳戶是否需要經過 Probate,主要取決於帳戶的所有權及是否已有效指定受益人。美國遺囑可以處理成為遺產一部分的帳戶,但通常不能推翻有效的死亡給付、死亡移轉、共同所有權或受益人指定。
股票及員工股權
上市公司股票、限制型股票、股票選擇權、退休福利及其他員工股權,可能各自適用不同的移轉規則。部分資產依受益人指定或福利計畫文件移轉,其他資產則可能成為 Probate 資產。規劃時應將這些安排與美國遺產規劃一併檢視,而不應只在一般性的台灣遺囑中處理。
LLC及其他企業權益
美國有限責任公司(LLC)的權益,可能受到營運協議及公司設立州法律的限制。營運協議可能限制權益移轉,或將經濟權利與管理權分開處理。美國遺產規劃應與營運協議相互配合,以確保預定受益人可以取得適當的權益,並減少爭議或對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
是否應另外準備美國遺囑?
對於在台灣及美國均持有重要資產的人而言,分別準備但妥善協調兩地的遺產規劃文件,通常比只依賴台灣遺囑更為有效。
完整規劃可能包括:
- 處理台灣資產的台灣遺囑
- 專門處理美國資產的美國遺囑
- 持有加州財產的生前信託
- 更新金融帳戶及員工福利的受益人
- 在適當情況下設定死亡移轉或死亡給付安排
- 財務授權書及其他失能規劃文件
台灣與美國文件必須互相配合。每份文件都應清楚界定其適用範圍,並避免其中一份遺囑意外撤銷或牴觸另一份遺囑。
美國遺囑有助於簡化程序,但避免 Probate 可能仍需信託
妥善製作的美國遺囑可以降低不確定性,並使美國資產的管理程序更為清楚。但是,美國遺囑不會自動避免 Probate。
如果避免加州 Probate 是重要目標,資產所有人還必須檢視每項資產的登記方式。加州不動產及其他重要資產,可能需要在生前移轉至生前信託。
- 美國遺囑可以讓 Probate 程序更清楚及更有效率。
- 妥善完成資產移轉的信託,則可能使信託內的資產不必經過 Probate。
如果只有完成信託或遺囑文件,卻沒有將資產移轉至預定的所有權架構,仍可能無法避免原本希望解決的 Probate 問題。
常見問題
台灣遺囑在加州一定無效嗎?
不一定。依法完成的台灣遺囑可能獲得加州法院承認。但是,要證明其有效性並將其適用於加州資產,可能需要額外證據、翻譯及法院程序。
既然台灣遺囑可能被承認,為什麼還需要美國遺囑?
美國遺囑可以針對美國資產提供更清楚的指示、使用當地法院熟悉的法律用語、指定適合的遺產管理人,並減少關於外國法律及遺囑簽署方式的爭議。
美國遺囑可以避免加州 Probate 嗎?
不可以。美國遺囑決定 Probate 資產如何分配,但不會自動將資產排除在 Probate 程序之外。
可以同時擁有台灣遺囑及美國遺囑嗎?
可以,但兩份遺囑必須經過妥善協調。互相衝突的條款或過於廣泛的撤銷條款,可能造成究竟應適用哪一份遺囑的不確定性。
如果我持有加州不動產,但只有台灣遺囑,會發生什麼事?
台灣遺囑可能獲得加州法院承認,但家屬可能需要提出翻譯及其他證據,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及法律效力。該不動產仍可能需要經過加州 Probate 才能完成移轉。
為台灣與美國資產建立完整規劃
僅依賴台灣遺囑處理美國資產,看似方便,卻可能在身故後留給家人額外的法律及行政負擔。遺囑認證與翻譯、台灣法律證明、加州法院任命,以及美國金融機構的文件要求,都可能延長 Probate 並增加費用。
經過妥善協調的台灣及美國遺產規劃,可以提供更明確的法律安排、減少不必要的爭議,並讓家人更有效率地處理兩地資產。
律智顧問 Bridge Consulting 協助台灣及美國的個人與家庭處理加州信託、遺囑、Probate,以及台美跨境傳承與繼承規劃。
